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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發沈陽市皇姑區雷鋒小學 學校稱系溝通誤解已允許報名
  學生家長拿著“參保登記表”訴說無奈 ■華商晨報 華商響網記者 張賀然 攝
  本報訊(華商晨報 華商響網記者 鄭孝然)本是保障學生權益的醫療保險,卻成了學生正常參加活動的“攔路虎”。沈陽市皇姑區雷鋒小學的家長稱,該校的一項“新規”令人十分反感:在校學生參加醫療保險,每年210元,不參加的同學,不能參加區運動會。
  皇姑區教育局表示,區里統一組織的運動會面向全體在校生,從未以參加保險作為參賽資格。學校認為是溝通誤解,已經允許學生報名。
  家長報料:不交保險學校就不讓孩子參加運動會
  沈陽市民李先生的孩子曉鵬(化名)就讀於沈陽市皇姑區雷鋒小學六年級,曉鵬一直是學校里的體育特長生。開學不久,曉鵬接到老師通知,皇姑區將於近日舉辦全區小學生運動會。曉鵬第一時間向老師報了名,希望能在賽場上一展身手,為學校爭得榮譽。
  幾天前,正在備戰運動會的曉鵬卻得知,自己參加區運動會的資格可能被取消,原因是他沒有參加學校統一組織辦理的醫療保險。李先生說:“班主任和體育老師都告訴我,如果不參加保險,孩子就不能參加運動會。”
  “曉鵬很失落,一直問準備了這麼久,因為保險就不能參賽了嗎?”李先生表示,醫療保險的好處和老師的好心都能理解,但學校強制入保,否則不能參加活動的做法讓他難以接受,“保險不都是自願入的嗎,要是我已經給孩子買了別的保險,也必須再買這個保險才能參加學校活動嗎?”
  學校:老師與家長溝通存誤解,已允許孩子報名
  記者聯繫到沈陽市皇姑區雷鋒小學,學校一名工作人員介紹,學校要求參加的是由沈陽市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專門針對在校學生及18歲以下未成年人的基本醫療保險,每年210元,包括意外傷害、大病醫療等多個險種。
  “學校和老師出於好心,都會積極建議學生參加保險。”這名工作人員表示,尤其是經常參加體育活動的同學,基本醫療保險十分必要。
  “但原則上入保遵循自願原則,我們不能強制學生。”這名工作人員介紹,曉鵬是學校里小有名氣的體育特長生,老師的做法應該是出於保護學生安全,減少意外損失的目的。
  “可能是之前老師和學生及家長溝通時產生了誤解,傳遞了必須入保的意思,但老師沒有權力強制學生入保。”工作人員表示,“我們已經接受了曉鵬的報名,他可以正常參加運動會。”
  這名工作人員同時表示,曾經遇到過學生參加運動會等活動受傷,家長要求學校予以賠償的情況,因此學校非常希望每名學生都參加醫療保險。
  律師:學校無權強制入保,在校受傷要看是否盡責
  皇姑區教育局工作人員表示,教育局主辦的普遍性文體活動面向全體在校生,不會設置“交保險”等門檻。
  沈陽市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工作人員表示,根據相關文件,沒有學生及未成年人必須參保的規定。
  遼寧省安行律師事務所李宗勝律師認為,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依法享受接受教育、參加學校活動的權利,任何人不能損害這種權利,如果確實有強制入保參加運動會的做法,並不合理。
  學生在校及參加學校活動期間受到人身傷害,學校是否應該負責?對此,李宗勝律師同時表示:要看學校是否盡到管理、保護和及時救護的責任,“保險只是分擔賠償,並不是轉移責任,學生參加保險後並不意味著學校無責”。
  (原標題:學生報名運動會 得先交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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